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組織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的通知》。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優化業務準入促進衛星通信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組織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
通知稱,衛星物聯網業務是指通過衛星通信技術,為數據采集終端、穿戴設備、手持終端等各類設備,以及汽車、船舶、飛機等交通工具提供廣域物聯網連接的一種低速數據業務。申請開展衛星物聯網商用試驗的企業,應通過構建衛星物聯網系統,以及業務支撐系統(BSS)、運營支撐系統(OSS)和管理支撐系統(MSS),依法依規在全國范圍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衛星物聯網商用試驗的服務對象為利用衛星物聯網開展應用的企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工業、交通、能源、農業、應急等領域中利用衛星物聯網開展數據采集和傳輸的行業用戶。
試驗目標方面,通知明確,通過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豐富衛星通信市場供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行業服務能力、建立安全監管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支持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安全健康發展。
通知稱,獲得商用試驗批復的企業,未按時提供服務,或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等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可依法依規撤銷商用試驗資格。退出商用試驗的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存量用戶遷轉、退網等善后工作。